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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即将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且清明节即将来临,各类祭祀活动频繁,燃放烟花爆竹和烧香烧纸等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及烧荒、燎地格子等农事生产用火行为激增,极大地增加了森林火灾隐患。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及《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发此令:

  四、对违反本命令的,由公安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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