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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拟设立的常州壹贰壹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申报材料进行了详细审核,认为符合设立条件,达到设立标准,许可设立“常州壹贰壹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并核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希望设立后的旅行社能严格执行各项旅游法规,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和统计报表,严格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台账档案,规范诚信经营,为常州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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