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美女不成将其杀害当天嫖娼后不付钱又杀害小姐
河南漯河,闫某搭讪女子遭拒后,强行挟持至绿化带内,脱掉丁某裤子欲发生性关系。因遭到反抗,闫某用双手扼掐丁某致其死亡。5小时后,他在43岁妇女温某足疗店内进行性交易。当日8小时后,因闫某无钱支付嫖资,温某阻止其离开并表示要报警,闫某将温某摁倒在按摩店床上,将其掐死。目前闫某已被执行死刑!(来源潇湘晨报)
闫某真的是个狠人,在一天之内连续因为性冲动而杀害两个女人,虽然古话说“食色性也”,但这是建立在正常理性的前提下,像闫某这种丧心病狂的好色之徒,必须处以死刑!
本案中的闫某虽然是杀害了两个妇女,但一共构成三个罪。对前一女子采用暴力拖拽至绿化带企图侵害,但因女子反抗激烈而失败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此后闫某明知用双手可能会掐死女子的情况下,依然猛烈的掐住脖子,导致其当场死亡,属于故意杀人罪既遂。
仅仅是对这一女子所犯的罪行,严重的来说,就足以判处死刑。性犯罪未遂只是判几年牢,但故意杀人罪则是死刑、无期或者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闫某自己作死,在当天杀害女子之后,又去找小姐!
在法律上,小姐温某和闫某之间的性服务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规定,即便闫某真的不付钱就溜走,温某也不能从法律上要求闫某支付嫖资。至于温某所说报警抓闫某,如果真的报警,两人都会被抓。因为卖淫嫖娼行为在我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都要被拘留罚款!
但是闫某不知道这个法律规定啊,他被温某的话吓到了,害怕她真的报警,于是再次使用同样的掐脖子,直接把温某掐死在床上,而这个行为更是注定闫某被抓后是死路一条!
一天之内,因为性问题,连续杀害两名女性,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判决死刑,目前最高院经过核准也同意执行死刑。从判决中也能看出法院的愤怒,一二审都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接下来等着他的就是死亡,对于这种歹徒,毫不可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