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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9月19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 通讯员 韦望舒 吴小静)无证第二次酒后驾驶摩托车,一男子近日再被陵水公安交警查获。9月19日,记者从陵水公安交警获悉,当事男子最终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0日。

  近日,陵水公安交警在辖区内开展酒驾醉驾整治活动时,依法拦截下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在靠近之时,发觉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厚的酒气,有酒后驾驶的嫌疑,民警当即利用酒检仪对驾驶人董某丰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6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在执勤民警对其信息做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董某丰并非第一次酒驾被查,其于2021年1月22日就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过,其行为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民警还发现,该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在对驾驶人董某丰进行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后,陵水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董某丰再次酒后驾车及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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