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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说的是遇错要吸取教训,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但部分驾驶人明明已经因酒驾的违法行为“买过单”,却不汲取教训,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那么等待他的只会是更严厉的处罚。

  4月17日凌晨,贵阳交警白云区分局在辖区内开展酒驾集中查处行动。凌晨00时许,一辆蓝色轿车驶进执勤卡点,民警按规定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筛查,经初查,该男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

  该男子下车后情绪激动,嘴上虽说着会配合,但肢体动作却在拒绝吹气测试。民警在向其查询相关证件时,男子表示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却承认自己是酒后驾车,并配合民警做呼气式酒精检测。就在检测时,男子说接下来的流程他都懂,也知道处罚标准和措施,民警随即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查询。

  通过查询,民警核实该驾驶人何某某,在今年三月底,因为酒驾被处罚,此次如果检查结果为酒驾的话,属于“累犯”。

  何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民警的耐心劝导,何纪源终于吐露了心声。

  原来,在今年3月何某某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拘留处罚,4月16日当晚因家庭琐事出来跟朋友聚餐,喝酒解闷,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才行驶几百米就被交警发现,是彻底“心态崩了”,才不愿意配合民警的工作,并向民警道歉。

  2024年3月10日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车被查,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行政拘留处罚;

  希望大家牢记,“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为了自己和家人,不要轻易尝试“酒驾”的滋味,也不要在“酒驾”的边缘试探,一旦被查涉酒驾驶,后果你真的承担不起,所以,请酒后务必要放下车钥匙,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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