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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重病患者的生命到了回天乏术、痛苦不堪、生不如死的时候,还有没有必要为了延长寿命做太过分的维持治疗?平静的死亡是每个人的权利,这才是实实在在的人道!

  当患者病到无法进食,大小便也难以自理,每天仅剩下无止境的痛苦。当宝贵的生命沦为苟延残喘,你还愿意继续这样生不如死的活着吗?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对于这类人宁愿好死也不愿歹活。关于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的争议一直不断!人老了话语权也不被重视了,有立法权的人,应该为生不如死的老年人解除这种痛苦,设身处地的考虑安乐死的合法问题。在老龄化日趋严重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让绝望的老年人,一方面承受肉体的折磨和经济的双重煎熬,一方面又大量浪费医疗资源进行无效的过度治疗、维持毫无生存质量和意义的寿命呢?这种生活之重谁能关切和体谅?并设法予以解决呢?让痛苦不堪的绝症老人安乐死,毫无疑问是最人道的!在安乐死还没合法化的情况下,有些人只能选择自行了断。

  最近看到一个网络视频,说的是96岁的陈司寇老师,选择用“断食”的方法结束生命:北京101中学教师陈司寇,92岁那年曾任北京大学教授的丈夫离世。当时陈司寇身体状况还行,不与保姆同居,不要子女陪伴,一个人还能将生活打理的有条有理。但到了96岁,陈司寇就感觉到力不从心了,各种疾病接踵而至,肾癌、尿毒症、贫血性腔梗,加上中间的跌伤和小中风,身体各个器官衰竭的愈来愈快,很快就躺在床上不能下地了。子女们劝母亲去住院治疗,却遭陈司寇的坚决拒绝!她不想要没有质量的延缓生命,她嘱咐子女们:一不要通知学校,二不要通知亲友,三不要让人探望,她希望自己能够走的更快些,尽量不要拖累别人。

  在病痛的折磨下,陈司寇无奈的请女儿帮“赴死”,女儿难以答应,何况我国法律也不允许安乐死。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她只能选择用断食的方式尽快结束生命。第一天她只饮水。第二天女儿端来一杯芝麻糊,她一口气喝完了,然后就拒绝了再吃任何食物。第三天她既不吃饭又不饮水,她头脑还很清楚,口不能言,就写下自己的要求。第四天她仍然水米不食,下午5时,她终于耗尽所有的能量,安详的闭上了双眼。

  在去世前陈司寇留下这样一番话:在人生最后一程,走的快一些,既减少自己的痛苦,也避免给子女造成负担。

  以断食的方式来结束生命,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坚强的意志力呀!“要不怕死,要争取走的快一点”。陈司冠老人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既不拖累别人,也捍卫了自己的尊严,拒绝临终治疗,让自己有质量、有尊严的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

  这何尝不是一种减少痛苦的选择呢?所以,随着我国老龄化不断加剧,期盼安乐死立法的呼声会越来越强烈,到了该为这种情况考虑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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