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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我靓女!”广东,广州。一名五十岁左右的女子来到某店吃饭,因被店员喊了2声阿姨而索赔2000元。女子:谁让你喊阿姨的?喊一声赔1000元!

  这一天,某店内人声鼎沸,顾客爆满。其中一名五十岁左右的女子和两名男子也来到店里就餐。店里的菜品不错,三个人都表示很满意,服务也比较周到。然而就在店员再次上前为他们服务时,女子却一下子爆发了。

  女子大声呵斥店员说道:你喊我什么呢,啊?而一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店员则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不知道如何是好。从女子的话语中,很多人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在为女子他们这桌服务时,店员为了提醒女子注意上菜,见女子年龄在50岁左右,于是就很有礼貌地叫了女子阿姨。在店员叫第一声的时候,女子的脸色就已经十分不好。

  当店员叫她第二声阿姨时,女子彻底爆发了。她把店员大骂了一通以后,找来店主要求索赔。店主表示有些不太理解,如果不喊阿姨的话,那该喊什么呢?女子理直气壮地表示:应该喊我靓女!并且她还表示店员喊了她两声阿姨,那就要赔偿2000元!

  店主有所领悟,因为本地人都不太喜欢被叫做阿姨,而这名店员又正好是外地人,不太了解情况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叫阿姨,因此才得罪了这名女子。

  店主也是又好气又好笑,只能向女子赔礼道歉,表示店员还年轻又是外地人,不太懂本地招呼人的习惯,可是女子不依不饶,一定要求店主赔偿她2000元。

  女子作为消费者,来到店里吃饭,享受的不仅是食物餐品,同时还有服务。而店员的打招呼就属于服务内容之一,如果店员没有给女子打招呼,那么女子可以抱怨店员不懂礼貌。

  该店的店员二十来岁,而女子五十多岁,从这样的年龄差来看,店员招呼女子阿姨并没有什么不妥当。而女子提出的应当要称呼她为靓女,这属于本地的风俗习惯,并不具有代表性。

  更何况店员称呼女子阿姨是尊称,店员的叫法虽然没有遵守本地的风俗习惯,但是也是有礼有节,属于合理的行为,反而是女子抓住这一点不肯付饭钱,属于无理取闹的行为。

  有人说,这名女子真的太较真了,只是一声称呼而已,难道叫了靓女就真的能变成漂亮的靓女吗?到了阿姨的年纪就该有包容的胸怀。

  还有人则幸灾乐祸地表示,还是我们天津人先见之明,不管是大的小的年轻的年老的,统一称作为姐姐,这样真是皆大欢喜,省去了很多口角。

  更有人说,估计这名女子就想找个借口,想要店主给她免单吧!照这样说,下次其他人也说对称呼不满意,难道都能索赔吗?那店家也太惨了,得亏死!

  眼见着女子坐在那里既不肯走,连结账也不肯结账,无奈之下,店主只好选择了报警处理。五十岁的女子因被叫阿姨而索赔2000元,不赔就不付钱不走,女子的做法是否合法?

  作为经营者,应当要尊重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让消费者满意的服务。女子来到店里吃饭,那么店家应当要在称呼上尊重女子。

  该店的店员称呼女子为阿姨,从年龄来看,这个称呼并没有对女子形成侮辱,因此该店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女子只是因为店员没有称呼自己为靓女而大发雷霆,并要求店方赔偿2000元,这样的索赔事实上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如果女子坚持要求店方赔偿2000元,那么就属于敲诈勒索。

  假设女子不放弃自己的想法,一定要店里进行赔偿,不赔偿就坚持大吵大闹,那么女子很有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2、吃饭付钱,天经地义。女子吃完饭以后,就应当要付清饭钱。就算是对于店员的称呼不满意,也应当付完饭钱以后再进行理论。

  女子来到店里吃饭,和店里就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她吃完饭以后不付钱,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违约行为。店家可以要求女子继续履行合同,付清饭钱。

  经过协调,女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无理取闹,同时店员也向女子道了歉,而店家为了和气生财,给女子的消费打了八折。

  其实不管是什么称呼,只要不是带有侮辱性的,都是可行的,毕竟只是一个称呼而已,更不能依次为借口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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