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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头网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正逢《条例》新修改的契机,党纪学习教育更可乘借这一东风,深学力行、实干笃行、廉洁慎行,以行动之果哺育党纪学习教育之花,让党纪学习落到实处,做到细处,成于深处。

  以“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来深学力行,让党纪学习拥有指导的力量。心中有一块纪律的“谱”,脚下才有坚定的“路”,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严明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为我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完成不同历史使命提供了强有力保障。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提出新要求,也为党员干部自身行为规范划出新界限。广大党员干部应坚持循迹溯源学、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既弄清《条例》的修改缘由与关注方向,又做到整体把握、细节把握,既明确“不能做什么”,也坚定“能做什么”,真正学进、学深、学透,让党纪学习入耳入脑入心,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以“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来实干笃行,为党纪学习插上行动的翅膀。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必由之路。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要服务于下大气力做实践、促执行。本质上,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是更好地推进社会发展,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明规矩、守规矩中正确地使用权力、慎用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守住权力观,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广大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应明确权力的边界,明晰制度的约束,更要明白权力背后的责任,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实际行动描绘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书写“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

  以“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来廉洁慎行,为党纪学习提供严明的保证。清正廉洁,是融入共产党人血脉之中的不变本色,也是共产党人代代传承的红色基因。守纪律、讲规矩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的第一道防线,应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友,维持社交圈、朋友圈的简单干净,在诱惑、围猎面前,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不被小利小惠腐蚀,不为功名利禄左右,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自觉培养自我管理力、自我约束力、自我控制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条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自警自省、正心明道、怀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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